学校与新昌县人民法院签订关于法律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法政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新昌技术创新研究院日期:2020-04-24浏览:

   4月23日上午,我校法政学院、新昌技术创新研究院与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法院关于法律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新昌县人民法院9楼会议室举行。副校长陈文华,绍兴市新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凯盛,新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淼蛟,以及法政学院、新昌技术创新研究院和新昌县人民法院等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新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戴雨薇主持。

    徐凯盛首先致欢迎辞,并总体介绍新昌县域概况,强调了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朱淼蛟介绍了新昌县人民法院的基本概况,并重点介绍了法院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等亮点工作,相信通过合作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赢。

    陈文华对新昌县一直以来对学校的关心和帮助表示了感谢,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概括和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重点介绍了与新昌企业紧密合作的相关学科特色与优势,并期望此次合作能互惠共赢结出新的硕果。

    我校法政学院院长王健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和法学人才培养特色,期待通过三方的共同努力,培养出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随后,三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法律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战略合作协议》,与会领导共同为“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学与研究基地”揭牌。

    仪式后,陈文华等看望了在新昌县人民法院和新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4位法政学院校友,并勉励他们努力工作,继续为服务地方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