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第一年,我校计划财务处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税惠民政策,将服务师生放在第一位,推进各项优惠政策落地,多措并举、抓实落细各项具体工作,让广大师生及时享受税改红利。
提前谋划,加强宣传
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个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税,并按个人情况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于第二年汇算清缴,使个人所得税责任主体由扣缴义务人即所在单位更多地转变为纳税义务人本人。多数师生对政策主动学习有限,主观认为个税仍由所在单位负责扣缴,纳税意识较为薄弱。
为增强纳税意识,落实国家个税改革各项措施,计划财务处反复宣讲政策要点、指导师生线上操作。2018年底提前组织政策宣讲培训,密切关注文件出台和个人所得税APP上线时间,2019年初及时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并组织专场培训,指导教职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据实填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2020年计划财务处克服疫情影响,提前部署,多次发布通知,提醒师生关注个税汇算清缴时间安排,及时发布2019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相关政策及操作指引。召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讲及实务操作培训会,现场答疑并指导操作。不断通过微信、QQ等方式对个税政策、操作流程进行强化宣传,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落地,让广大师生知晓。

多管齐下,精准服务
(一)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夯实减税基础
积极组织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集中采集工作,指导教职工填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2019年度,全校按工资薪金计税2709人,按劳务报酬计税11165人。按工资薪金计税人数中有1464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福利。按金额统计,全年专项附加扣除额超过1万元的有1396人,超过2万元的有822人,超过3万元的有375人,超过4万元的有70人,超过5万元的有7人,超过6万元的有2人,扣除金额最高为6.6万元。

(二)用好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减税力度
税改前,个人所得税按月计征,年终一次性奖金有税收优惠,纳税人可以通过年终奖的发放来合理节税;税改后,个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税,解决了按月发放不均导致的多缴税问题,但年终一次性奖金是否还有税收优惠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通知公开发布后的第一时间,计划财务处即通过多种方式将相关政策传达给广大教师,并在年终奖发放时给予专业指导,有效剔除年终奖发放无效区间,最大限度用好用足优惠政策。2020年1月完成2019年年终奖发放,申报纳税608.65万元。
(三)贯彻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税收优惠,激发创新活力
2019年度,计划财务处与科研院紧密配合,在省属高校中率先贯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文件精神,让科技人员切实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激发创新活力。全年共发放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363.81万元,涉及51项专利,54位教职工共享受181.9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减免。
(四)推动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维护退税权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44号),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经税务部门标准试算,全校应退(补)税人员3959人。截至5月25日,根据税务部门第一次提供的催报名单,仍有2387人未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其中可退税2323人,需补税64人。计划财务处本着维护师生减税退税权益的宗旨,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精准施策,推动全校范围的个税汇算工作,通过走访各学院、短信、电话催报、对操作有困难的老师提供线上线下一对一指导,将汇算工作落到实处,让师生最大限度获得合法退税收益。
在计划财务处全力推进及学院(部)办公室负责老师的积极配合下,截至6月30日圆满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获得主管税务机关和师生好评。
成效显著,师生获益
2019年度,全校共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26.01万元,较2018年减少909.18万元,同比下降37.34%,在职在编人员人均减税3033元。按人员收入水平统计,正高级职称人员平均减税6997元,副高级职称人员平均减税3797元,中级职称人员平均减税2579元,助理级职称人员平均减税149元。通过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一步降低税负。

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填报,到累计预扣法落地实施,到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到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计划财务处紧跟时代的步伐,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落实师生减税、退税权益,让师生切实享受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红利。与此同时,计划财务处抓实落细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师生的肯定和称赞。2019年度,我校荣获纳税信用A级荣誉,这是税务主管部门对我校税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计划财务处做好税务工作的鞭策。今后计划财务处将进一步抓实落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让“浙理”纳税人乐享权利、乐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