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成功举办“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专题研讨会

作者:法政学院日期:2018-06-15浏览:

2018年6月14日,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的“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问题”研讨会在浙江宾馆圆满举行。出席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和嘉宾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长赵国彬,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教授王晓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天津财经大学教授于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王先林,山东大学教授曲创,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宁立志,中国传媒大学教授佟雪娜,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明瑜,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张丰艳,北京交通大学副教授方燕,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顾问张昕等。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法治研究》杂志社主编董服民也亲临会议现场进行指导。

开幕式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健教授主持,他对此次与会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与忠心的感谢。

会议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以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行业分析为主题,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盛杰民教授主持。中国传媒大学佟雪娜教授在发言中围绕数字音乐版权平衡机制,认为解决当前数字音乐保护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关键是正确处理好版权授权方之间利益的平衡、技术与法律之间的平衡、收费标准与消费者版权意识之间的平衡。随后,中国传媒大学张丰艳副教授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横向比较了国外数字音乐行业的现状,对国内数字音乐行业面临的发展困境进行了梳理。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丛立先教授深刻剖析了数字音乐传播介质、生产方式、传播平台、商业模式及法制环境的历史变迁,并指出了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与核心问题。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经济分析,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黄勇教授主持。天津财经大学于立教授以《数字音乐市场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框架》为主题,综合分析了数字音乐的产业特征及市场结构。山东大学曲创教授从独家版权与集体议价的角度,对在线音乐平台竞争作了经济学解读,指出反垄断是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应当充分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北京交通大学方燕副教授也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作了分析。

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的主题为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竞争法分析,分别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教授王晓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赵国彬处长主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认为,数字音乐版权交易应首先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政府需审慎介入。在具体执法时,从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到滥用行为判断及抗辩,都需要充分考虑行业本身的特点。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王健教授认为,数字音乐是以数字形式传播音乐内容的市场,它与实体(传统)音乐市场不同。随着数字音乐市场呈现出的社交功能和泛娱乐化,有必要在相关市场中进一步区分数字音乐社交平台和数字泛娱乐平台。郑州大学法学院吕明瑜教授认为,版权独家许可不应叫停,该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应受到必要的法律规制,而反垄断法在版权独家许可的多元规制体系中具有独特价值。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针对数字音乐独家交易模式中常见的独家首播、独家许可、独家代理等行为,逐一进行了合法性甄别。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顾问张昕从数字音乐独家版权的潜在竞争顾虑、纵向非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滥用支配地位角度的损害理论思考和竞争损害四个方面对数字音乐独家版权进行了反垄断分析。

研讨会闭幕式由浙江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叶高芬主持,她代表主办方再次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表示感谢。